喜力猫哥
![]()
嫖,门都没有!广西柳州,一女子和一男子在一起7年,两人共同生育了2个女儿,可之后两人各奔东西,男子要求女子返还猪肉、糍粑、水果等彩礼支出7万多,女子傻眼了:这些东西举行结婚仪式时就消费了,凭什么还?男子把女子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石阿香挂了法院电话,手机“啪嗒”掉桌上,小女儿在视频那头奶声奶气喊“妈妈”,她愣是半天没挤出笑。旁边闺蜜瞅着她脸色不对:“咋了这是?魂儿都丢了?”石阿香抓起手机点开照片——那是2015年婚礼当天拍的,院子里摆了二十多桌,案板上堆着刚杀好的猪肉,竹筐里码着白胖的糍粑,亲戚们端着碗蹲在墙角啃黑米饭,笑得见牙不见眼。“你看这肉,这糍粑,”她手指戳着屏幕,声音发颤,“现在人家说,这些都得折成钱还给他,1630斤猪肉,3700斤黑米饭糍粑,连当年婚宴上摆的水果都算上了,总共七万多!”
闺蜜眼睛瞪得溜圆:“他疯了?那猪肉当年不都做成扣肉、红烧肉,分给街坊邻居吃了?糍粑我还去你家拿了两斤呢!现在管你要这些钱,是打算让你把吃进去的肉吐出来?”石阿香揉了揉发红的眼眶,想起上个月吴浩文上门的样子——穿着件皱巴巴的夹克,手里捏着张泛黄的纸,一项项念:“猪肉1630斤,按现在市价12块一斤,19560;黑米饭糍粑3700斤,3块一斤,11100……”她当时气得浑身发抖:“吴浩文,当年你拉这些东西来,我爸问你要不要写个单子,你拍着胸脯说‘都是一家人,算这么清干啥’,现在倒好,连鸡鸭水果都要扒拉出来算钱?”
最让她窝火的是插秧送彩礼那11000块。那年春天雨水多,她家稻田里的水快漫到田埂,吴浩文挽着裤腿下田插秧,泥巴糊了满脸,还冲她咧嘴笑:“等秋收了,给你买金镯子!”现在倒成了“彩礼支出”,石阿香真想把当年他插秧的照片甩他脸上:“那钱是你说给我买化肥的,现在咋成彩礼了?合着我家稻子长出来,还得给你分一半?”
街坊邻居知道这事儿,都聚在村口小卖部议论。张婶嗑着瓜子:“阿香这姑娘够本分了,七年啊,给老吴家生俩闺女,洗衣做饭带孩子,现在分手了,倒要赔人家钱?哪有这道理!”李叔在旁边搭腔:“那猪肉糍粑,办婚礼时我们都吃了,难不成我们这些吃了的,也得凑钱还给他?”石阿香她爸听了更来气,扛着锄头就往吴浩文家走,被石阿香死死拉住:“爸,别去,咱等法院判,我就不信这理儿说不通!”
开庭那天,吴浩文他妈也来了,坐在旁听席上直抹眼泪:“我家浩文不容易啊,当年为娶她,把准备盖房的钱都花了,现在人走了,俩孩子也不管,我们老的还得帮她带小孙女……”石阿香没等她说完,从包里掏出一沓照片:“法官您看,这是2018年小女儿生病,我抱着孩子在医院守了三天三夜,他在外头打工,一个电话都没打;这是去年他妈住院,我端屎端尿伺候,他倒好,跟朋友去旅游了。七年,我不是白吃他家米长大的!”
法官问吴浩文:“你主张的猪肉、糍粑等物品,是否在婚礼中实际消费?”吴浩文低下头:“是……但那是为了娶她才买的。”法官又问:“双方共同生活七年,生育两个子女,是否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吴浩文支支吾吾:“没登记……就不算夫妻。”这时石阿香的律师站起来:“《民法典》讲公平原则,男方说没登记不受保护,可七年里,女方对家庭的付出,对子女的抚养,难道就不受法律保护?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双方虽未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子女,目的已实现,何来返还一说?”
最后法院判决下来,石阿香拿着判决书手都在抖——“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七年并生育子女,女方为家庭付出较多,男方主张返还已消费的猪肉、糍粑等彩礼,不予支持。”她走出法院,阳光照在脸上,有点暖。闺蜜发来消息:“咋样?我就说邪不压正!”石阿香回了个笑脸,心里却五味杂陈:七年感情,最后闹到法庭上算猪肉钱,俩闺女以后问起爸爸,她该咋说呢?
(案例来源: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