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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以下是一份模拟的柳州市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的文本,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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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中的作用,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若干名,具体岗位及数量如下:
1. 社区服务岗位:若干名 2. 公共设施维护岗位:若干名 3. 社区卫生服务岗位:若干名 4. 其他公益性岗位: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柳州市户籍; 2. 年龄在16-59周岁之间(女性可放宽至54周岁); 3. 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4. 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2. 审核筛选: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进行资格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 3. 面试:通过审核的人员将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公示举报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6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我市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
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如下:
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经济状况、技能水平、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按照《柳州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柳政办〔2014〕166号)申报认定,持有人社部门核发《零就业家庭援助卡》的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残疾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认定对象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连续失业状态中断等),应及时到认定机构报备,重新进行认定。
如想了解自己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就近的社区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各单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见《柳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请有上岗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各岗位要求报名。
附件:1.柳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2.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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